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实行以下防控措施:
一、高风险区
(一)吉大街道海莲山庄小区,吉莲新村小区15栋、23栋,弘发巷小区3栋,水松花园2栋,莲花山小区33栋,C派公寓48栋,情侣中路15号8栋,龙洲湾花园1栋3单元,白莲路176号55栋,景和街73号大姑乸村37栋2单元,园林路航天综合楼、海怡大厦。
(二)凤山街道东坑社区黎屋街95号、97号、103号、105号、107号、113号、115号、117号。
(三)翠香街道香溪庄27栋,青竹花园35栋。
(四)香湾街道水拥坑新街52号。
(五)拱北街道海安园小区20栋3单元。
(六)前山街道嘉信苑2栋1单元。
二、中风险区
(一)吉大街道吉柠路、吉莲路、九洲大道中、景山路、珠宾巷及石景山围合区域。
(二)吉大街道弘发巷小区,水松花园,莲花山小区,白莲路176号,情侣中路15号,龙洲湾花园,景和街73号大姑乸村。
(三)翠香街道香溪庄。
(四)香湾街道水拥坑村。
(五)拱北街道海安园小区。
(六)前山街道嘉信苑小区。
以上高、中风险区域管控措施自2022年7月12日5时起实施,暂定7天。
扩展资料:
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策略。在采取低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相关人员、物资、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管理。以学校班级、楼房单元、工厂工作间、工作场所办公室等为最小单位,以病例发现、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为线索,合理确定防控管理的场所和人员,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可参照低风险地区采取防控措施。
高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的策略。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停止聚集性活动,依法按程序审批后可实行区域交通管控。以县域为单位,全面排查发热患者,及时收治和管理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城市居民小区(农村自然村)的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采取限制人员聚集、进出等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