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 告
(2022年23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及当前疫情形势,现就调整我县部分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加强对入境人员的管理
(一)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理措施,在集体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对入境后已在郑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7天、目的地为我县的,由所涉乡镇派专车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有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的,要做好个人防护,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加强对国内来返宜人员的管理
(一)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宜人员,应提前3天向村(社区)进行报备,配合村(社区)落实信息排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
(二)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宜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宜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要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对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盟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宜人员,入宜后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五)对出现社区传播或暴发疫情、风险较高地区的来(返)宜人员,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后,参照高中低风险区来返宜人员管理办法,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三、加强对密接人员的管理
(一)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由所在乡镇“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实施3天居家健康检测。期间第1、2、3、5、7、10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有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的,要做好个人防护,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对密接的密接者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共同暴露于婚(丧)宴、餐馆、超市、商场、农贸(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则的涉疫场所暴露人员,经风险评估,对感染风险较高的人员采取核酸检测措施,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当前疫情持续波动,居民进入公共场所应按照《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格落实佩戴口罩、返洛报备等防控措施的决定》要求,科学规范佩戴口罩、自觉使用场所码。对拒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定权限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宜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