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1日10:52,九江永修县接外县协查信息:永修县刘某被确认为新冠阳性检测者同酒吧暴露人员,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接到协查信息后,永修县迅速开展排查和流调相关工作。目前,刘某已落实集中隔离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待出。对已排查出刘某的密切接触人员均按要求落实管控。
为了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密切接触者刘某在永修县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7月10日,10:54在南昌八一桥上139路公交(车牌:赣AC9337车,购票信息显示309337,11:00发车),在永修县汽车站下车。12:34在永修县汽车站上永修-柘林公交(车牌:赣G02123D,发车时间:12:40),在虬津汽车站下车,下车后乘坐私车返家。
请与该密切接触者刘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交集的相关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暂时不要流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就地等待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应防控措施。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永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792-3265531
永修县疾控中心电话:0792-322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