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

社会热点2022-10-25 17:32:18佚名

上海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

  上海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

  现阶段可在全程接种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灭活疫苗以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生产的肌注式重组新冠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中,使用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开展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暂不用于基础免疫接种。

  各类人群仅需接种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禁忌是什么?

  (1)对本品中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注:信息来源上海发布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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