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都县实行临时静态管理通告》规定,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购买药品、母婴用品需求和价格稳定,满足静态管理期间部分群众需求,现就县城区域静态管理期间药品、母婴用品销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四类药品一律下架封存。
静态管理期间,全县各药店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处方药销售相关规定,四类药(退热类、止咳类、抗生素类、抗病毒类)必须全部下架封存,药店应引导有此类购药需求的群众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送货不上楼(入村)。
有需求的群众可以电话联系商户销售人员(2家药店、1家母婴店地址、联系电话附后),配送人员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交给社区工作人员或小区志愿者送至群众家中,或者由社区工作人员、小区志愿者到就近商店取药货至群众家中。
三、提升服务不涨价。
药店、母婴用品店销售人员要明确告知商品价格,确保价格公开透明。做到商品不加价、服务不收费,不违背群众意愿搭售商品,不加收配送费用,维护价格稳定。
四、确保商品质量。
在静态管理期间,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商品,守住商品质量安全底线。
如发现药店、母婴用品店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不到位、哄抬物价或其他违反药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严厉查处。
县城区域药品、母婴用品零售供应保障点(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并公示):
序号 零售药店(母婴用品店)名称 药店地址 销售人员 联系电话 营业时间 1 大森林药店梅江镇胜利东路店 梅江镇胜利东路小十字街东门菜市场旁 陈秀华 18970736736 7:30-22:00 李春莲 15779042597 2 国汇药店凤凰城店 梅江镇金盆小区联创凤凰城二期 胡春生 13970754790 7:30-22:00 李 莉 13807071664 3 宁都县母婴坊婴童用品连锁有限公司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以南西侧 李玉华 13879779776 全天24小时 赖青华 13970137588 曾传华 18780890110 肖明 16607978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