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佩戴犬只标识牌,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二)外出时,应当用束犬绳(链)牵引,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束犬绳(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束犬绳(链);
(三)携犬进入楼道、电梯间及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收紧犬绳、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等预防犬只伤人的措施,并且避开人流高峰时段;
(四)即时清除犬只产生的排泄物;
(五)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其他规定。
携犬出户应当避开上下班、上下学等人流高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