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9月7日24时,安州区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现有密切接触者35人,次密切接触者143人(已实施隔离)。
温馨提示:
一、主动报备测核酸
(一)近期疫情形势严峻,倡导所有外地来(返)绵人员“入绵即报”,可通过微信搜索“绵疫控”或电话等方式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
(二)公众如收到疫情防控提示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红码”人员就地等待转运;“黄码”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检测点不检测黄码人员。如不配合,导致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来(返)绵人员管理措施
重点地区
1.对9月3日以来,成都市旅居史的来(返)绵人员,自抵达之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第1、2、3、5日,完成4次核酸检测(均为上门核酸采样),第5日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9月1日以来,抵绵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
2. 对近7天内有宜宾市、达州市、泸州市旅居史来(返)绵人员,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非必要不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做好健康监测。
3.对近7日内有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阿坝州马尔康市、阿坝县,黑龙江省大庆市,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辽宁省大连市,广东省深圳市,海南省(闭环转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除海西州及玉树州以外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绵人员,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3天3次上门核酸采样。省外来绵隔离日期自抵川之日计算;如来返绵前有省内本土疫情发生市州旅居史,3天居家隔离计算时间自抵绵之日起算,第3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
4.各地要加强有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海西州及玉树州旅居史的来(返)绵人员排查管理。对近7日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绵当日始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绵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