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示
一、州外来返怒江州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怒江健康宝”报备平台报备审批,若审核未通过,要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再申报或调整来返怒江州行程。
二、州外来返怒江州人员,进入怒江州健康服务点开展核酸检测“落地检”,即采即走。(除持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三、近7天有省外、涉疫地区和省内边境县市旅居史的,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怒江州,实行“落地检”和“3天2检”(即入返怒人员核酸“落地检”后,间隔1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有内蒙古呼和浩特、锡林郭勒、乌海、赤峰及新疆乌鲁木齐、巴州旅居史来返怒江州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
五、有甘肃兰州、庆阳、武威旅居史来返怒江州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有西藏拉萨旅居史来返怒江州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管理措施。
六、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相应天数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费用自理)。
来源: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