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公告
一、检测对象
在慈溪市范围内的人员(含外来、暂住人员)。
二、时间安排
10月15—16日(龙山镇、观海卫镇、周巷镇及部分镇街道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城乡结合部及工业区在10月14日先行启动。)
三、采样点安排
全市各镇(街道)常态化采样点,村(社区)、小区、学校、工业企业等内部采样点:
四、注意事项
(一)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居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居民、常住人员和外来人员积极主动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就近就便完成一次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二)老人、小孩等没有智能手机的人群,请携带身份证等证明。
(三)核酸采样时,需做好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有序排队,不聚集,不扎堆。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或从事新冠疫苗接种的人员暂缓参加检测。
(四)健康码异常、7天内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六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六个月内有新冠病毒既往感染史人员,请提前告知采样点工作人员,实行“单管采样”或到黄码人员采样点完成采样。
(五)请所有宁波市外来(返)慈人员,在抵慈前填报“返甬码”,主动向村(社区)报备。来(返)慈人员可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等平台扫描“返甬码”进入登记界面,提前进行来(返)慈出发地、在慈落脚地等重要信息报备。在填写“返甬码”和开展核酸落地检的同时,继续做好后续核酸检测(省外“三天3检”,省内市外“三天2检”),并在检查结果未出前尽量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群体性活动和前往室内密闭空间,注意佩戴口罩,从而更好地保护亲朋好友和周边人员安全健康。()
(六)对不主动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的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