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定价停车收费标准
说明:
1.收费时段:车辆停放按15分钟计费,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收。
2.免费时段:车辆停放首15分钟以内(含)免费,当天第二次进入同一路段临时停车泊位除外。每日22:00-次日07:30(含)车辆停放免费。
下列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抢险救灾和市政设施抢修维护、环卫、殡葬等车辆;
(二)执行公务且喷有执法标志的行政执法车辆;
(三)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进入政府定价停车场(独立专业机械停车场除外)不超过30分钟(含 30分钟)或者进入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当天内第二次进入同一停车场(或同一地段临时停车泊位)除外。
政府定价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按有关政策实行减免优惠。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