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对象
渠县行政区域内公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尚未进行首次注册或者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教师。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
9月30日前各学校向老师们宣传、动员并提出定期注册要求及所需材料。
(二)网上申请时间:
10月10日-10月28日。
符合本次注册对象要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办理(选择确认点时应选择申请人所在学校名称),填写相关信息(“现任教学校”名称必须与学校公章名称一致)。
(三)现场确认时间:
11月1日--11月11日。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学校负责审查,并答署意见、加盖公章,材料审查合格后在确认平台上点击“材料齐全”进行网上确认。
(四)初审时间:
11月14日-11月24日。
各确认点按要求将“材料齐全”人员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县教育局。由教育局初步提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建议,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根据注册建议给出初审注册结论。
(五)复核时间:
11月25日-12月8日。
达州市教育局对初审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
(六)终审时间:12月9日-12月15日。
省教育厅负责终审,提出终审结论。
三、材料提交
(一)各学校应向教育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员信息汇总表》《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人员信息汇总表》《教师资格注册受理单位材料确认表》一式2份(QQ群里下载打印)。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网报成功后生成打印)。
表中“本人签字”处须本人亲笔签名并署上日期:“所在学校
(单位)意见”栏,学校负责人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3.拟注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应按照《教师资格注册人员信息汇总表》中人员顺序分别排序、编号(用铅笔标注)。
(二)学校存档备查的相关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份。
2.拟注册《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3.拟注册《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式1份(定期注册的可不提交)。
4.申请人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文件等复印件一式1份(定期注册的可不提交)。
5.申请人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证明材料一式1
份。
6.申请人师德表现证明材料一式1份。
7.申请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认定文件复印件一式1
份(首次注册的教师,提交近1年年度考核;定期注册的教师,需提交近5年年度考核)。
8.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学时证明书一式1份(首次注册人员不作要求,定期注册人员近5年总学时不少于360学时)。
注:1-8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装订左侧,1人1册)。
再按《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员信息汇总表》中人员顺序拌序、编号(用铅笔标注)。
四、相关要求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涉及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政策宣传,落实专人负责,配备工作设备,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按照文件规定时间开展工作,确保定期注册工作平稳推进。
(二)网上报名时,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按要求提交各项材料。学校审查时,不合格的坚决不上报。
(三)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理。
咨询电话:0818-732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