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铜梁区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日18时起,在辖区内新增3个临时管控区、解除2个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范围
铜梁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大庙镇水厂、大庙污水处理厂。
二、防控措施
对铜梁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大庙镇水厂、大庙污水处理厂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人员不进不出。
2.临时管控后的第1、2、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4.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医疗服务等工作。
5.每天对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6.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解除临时管控区范围
解除北京城建小区旁印之美图和谭记饮食店临时管控措施。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铜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铜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