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疾控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6日20:00时起,宝顶镇部分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4个)
(一)划定范围
宝顶镇城宝路谭家庙至荷香路新桥之间场镇区域、宝双路化龙街至化龙水库大坝之间场镇区域、东岳村三组区域、香山社区王家院子和宝顶新村区域。
(二)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临时管控后实行“3天3检”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和管控措施根据检测结果确定。
3. 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指定保供单位外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暂停堂食。
4. 做好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5. 每天对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6.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不接触情况下,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7. 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大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