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划定九龙坡区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九肺炎指发〔2022〕62号
根据当前九龙坡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在辖区内调整划定疫情中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中风险区11个
(一)具体点位
华岩镇点位:民安华福A区23栋(从11月3日起算)、A区15栋(从11月3日起算)、A区21栋(从11月4日起算)、D区40栋(从11月4日起算)、D区45栋(从11月5日起算),龙樾湾洋房区41栋(从11月5日起算),恒大雅苑五组团38幢(从11月5日起算)。
杨家坪街道点位:西郊支路3号2栋(从11月5日起算)、杨正街11号五环大厦(从11月5日起算)。
九龙街道点位:龙泉社区轻港佳苑南楼(从11月4日起算)、盘龙兴苑小区3栋(从11月4日起算)、兴堰路1号筑锦尚堰A区1栋(从11月4日起算)、双龙苑小区9栋(从11月5日起算)、盘龙三村245号2栋(从11月5日起算)、龙城静园2栋(从11月5日起算)、隆鑫西城汇6栋(从11月5日起算)。
石坪桥街道点位:冶金二村34栋(从11月5日起算)、冶金二村金桥彼岸13栋(从11月5日起算)、奥园金域1栋(从11月5日起算)、龙腾大道81号华奥小区(从11月5日起算)。
中梁山街道点位:盾安九龙城B区5栋(从11月3日起算)。
二郎街道点位:高科创业园D栋(从11月1日起算)、同天观云邸7栋(从11月2日起算)、渝高香州32栋(从11月4日起算)、华宇大厦B栋(从11月4日起算)、春风与湖13栋(从11月5日起算)。
渝州路街道点位:万昌商住楼(石杨路17号)(从11月4日起算)、科园一路73号渝高广场F座(从11月4日起算)、龙井湾小区B栋(从11月4日起算)。
石桥铺街道点位:紫薇北苑2栋(从11月4日起算)、渝高·同心家园A组团7栋(从11月4日起算)、渝高·同心家园B组团2栋(从11月4日起算)、渝高·同心家园B组团1栋(从11月4日起算)。
黄桷坪街道点位:官家林24栋(从11月5日起算)。
西彭镇点位:首创西江阅一期2栋(从11月4日起算)、银燕社区三期安置房A区8栋(从11月4日起算)。
铜罐驿镇点位:冬笋街89号-7(从11月4日起算)。
(二)防控措施
1.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6.实施7天管控,在实施管控后第1、2、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除上述中风险区外,辖区其他临时管控区域继续按照临时管控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低风险区11个
(一)具体点位
华岩镇、杨家坪街道、九龙街道、石坪桥街道、中梁山街道、二郎街道、渝州路街道、石桥铺街道、黄桷坪街道、西彭镇、铜罐驿镇除中风险区及相关临时管控区以外区域。
(二)防控措施
1.区域内人员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2.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离区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3.区域外人员非必要不前往该区域,必要时在做好防护情况下闭环进出。
4.生活超市等社会保障单位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开展经营。
5.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查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
6.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