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高县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11月9日,1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驾车从我县经过。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吴某某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1月9日:
21:46 吴某某驾驶苏GL6699红色货车沿320国道从万载进入上高;
21:57 在墨山治超站(原墨山收费站)对面空地停车休息。
11月10日:
06:25 从墨山治超站对面空地出发沿320国道往上高方向行驶;
06:26 经过墨山派出所门口;06:34 经过徐家渡东边村;
06:41 经过徐家渡镇集镇红绿灯处;
06:57 经过宜丰县石市镇竹源村;
07:05 到达宜丰县。
请与吴某某存在时间和空间交集的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组(社区)报备。即日起,就近到常态化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三天三检”,其余时间暂时居家不外出。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请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点多、面广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