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在风险人员核酸筛查时发现1例阳性感染人员张某某,已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张某某在抚活动轨迹如下:
11月8日
7:10左右从住所(上顿渡镇五交化林业局大楼)骑电动车前往赣闽产业园上班;
11:20在赣闽产业园三号食堂吃饭(停留约20分钟);
17:12到兰州拉面(赣闽产业园北门保税大道,停留约30分钟)吃晚餐;
21:00骑电动车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9日
7:04在汤包公(临川大道五交化曾湾巷子口,停留约3分钟)买早餐后骑电动车前往赣闽产业园上班;
11:20在赣闽产业园三号食堂吃饭(停留约20分钟);
11:47到崇岗超市购物(崇岗中学东侧约250米,停留约3分钟);
17:27到资溪面包紫云城店(钟岭大道樾龙门对面,停留约5分钟)买面包;
17:43到大润发邮政局宿舍(停留约10分钟);
18:49到万达广场,主要活动区域在1-3楼(共停留31分钟)。进入过一楼开心蛋糕(停留2分钟)、才乡家酥饼1分钟,二楼九牧王(停留1分钟)、华润万家超市(停留12分钟)、欧居兔服装店(停留1分钟)、海澜之家(停留2分钟);
19:22骑电动车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10日
7:10左右骑电动车前往赣闽产业园上班;
11:20在赣闽产业园三号食堂吃饭(停留约20分钟);
11:47到崇岗超市购物(崇岗中学东侧约250米,停留约3分钟);
17:10到兰州拉面(赣闽产业园北门保税大道,停留约30分钟)吃晚餐;
21:00骑电动车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11日
7:07在汤包公(临川大道五交化曾湾巷子口,停留约3分钟)买早餐后骑电动车前往赣闽产业园上班;
11:20在赣闽产业园三号食堂吃饭(停留约20分钟);
17:50到崇岗超市购物(崇岗中学东侧约250米,停留约3分钟);
19:18到临川一博中学体育场(停留约2分钟);
20:00至住所楼下浩然南杂店(停留约1分钟)拿东西,之后未再外出。
11月12日
7:07左右在沙县黑猪肉包店(临川区新城南苑小区店,停留约3分钟)买早餐后骑电动车前往赣闽产业园上班;
11:20在赣闽产业园三号食堂吃饭(停留约20分钟);
13:30在赣闽产业园内做核酸;
17: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
为阻断疫情传播风险,请与张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属村(社区)或镇(街道)报备,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措施下前往当地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避免乘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采样后立即返回住所不得外出;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咨询电话:抚州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794-7069092
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0794-7069256
抚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