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邵阳县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等级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11-14 13:27:15佚名

11月13日邵阳县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等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综合研判,对邵阳县部分风险区域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13日0时起,下列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1.塘渡口镇蔡山团村、老木塘村、海棠村;

  2.塘渡口镇红石社区庙元片区、江边13-18组片区、兴昂鞋厂对面到打磨厂片区、白子冲片区、平头丘片区、江边光明路片区、江边李家片区、廉租房片区、紫阳路安置区、瑶头李家院子片区、龚家院子片区、红石桥片区;

  3.塘渡口镇桂竹山社区河西街304号7栋、8栋;

  4.白仓镇白仓社区;

  5.黄亭市镇大田村、大水村;

  6.塘田市镇河边村;

  7.小溪市乡活水村、山田村、川门村、龙井村、桥头村;

  8.九公桥镇集镇社区;

  9.金称市镇金元村:

  10.长阳铺镇大院村;

  11.长乐乡塔桥联合村、排头村。

  高风险区域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措施,区域内全员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低风险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离开邵阳县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出行(医疗急救、抢救除外),同时向现居地社区(村)申报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

  调整不等于放松。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居民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我县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调整有关管控措施,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遵守防疫规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并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让我们同心协力、携手抗疫,共同筑牢群防群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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