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使用河南省体育类统考成绩(只在省内招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日常办公电话:0373—3326191,3326633;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73—3326836,3326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