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病毒检测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1月13日,我县在城区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谭某。目前,相关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筛查等应急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现将谭某活动轨迹涉及点位通报如下:
11月10日
9:00—18:00由其父谭某某驾车(沪C.G730K)在河南登封高速路口接回,期间于9:38和15:05在河南高速石化和中石化黄冈公司加油(均为服务区内加油站)。返程期间,谭某全程未下车。
18:00—24:00 在蔡岭高速路口下高速,进行落地检(核酸采样时间18:03),后驾车前往蔡岭高速路口艺德香餐馆用餐,微信支付时间为18:30。用餐结束后,谭某父亲谭某某将同行人员送回蔡岭张岭家中,返县期间曾在喆桥加油站加油(支付时间19:13),谭某未下车,直接返回建材市场1栋707家中(乘坐电梯上楼)。
11月11日
00:00—15:40 居家未外出,早餐、午餐均在家中食用。
15:40—16:00 乘坐电梯下楼,步行前往罗岭村核酸采样点做核酸检测(采样时间15:52),采完后返回家中。
16:00—18:30 居家未外出。
18:30—20:30 谭某父亲开车将其接至景程新天地购物广场,期间谭某在德克士汉堡店吃汉堡(支付时间19:00),随后到七波辉童装店购买衣服(支付时间20:24)。20:30 返回家中。 20:30—24:00 居家未外出。
11月12日
00:00—16:30 居家未外出,早餐、午餐在家中食用。
16:30—17:00 出门前往罗岭村核酸检测点做核酸检测(采样时间16:57)。
17:00—17:35 返回家中。
17:41—17:43 在七都饭堂(东湖大道华美立家建材市场附近)短暂逗留。
17:43—18:07 在荣兴生活超市(东湖大道华美立家建材市场附近)购物。
18:07—24:00 返回并居家。
11月13日
00:00—13:10 居家未外出,早餐、午餐在家中食用。
13:10—15:30 前往云住学校露天运动场观看表妹幼儿园的运动会,但未参与运动会活动,与其表哥在运动场旁玩手机。全程佩戴口罩。
15:30—16:10 15:30离开运动会现场,途经九颂山河(东街)核酸采样点并做核酸检测(采样时间15:40),后返回家中。
16:10之后居家未外出。
请与谭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报备,并按当地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和核酸检测。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0792-5218676。
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共同营造健康安定的社会环境。
都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