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审核及公示
(一)网上报名(2022年11月14日-12月4日)。
1.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或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报资料;
2.申请考核的类别分为内服方药、外治技术、内服方药加外治技术、外治技术加内服方药四类,其中申请考核的中医病证数不能超过5个,外治技术不得超过4类。省中医药局根据《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修订版)》、《中医临床诊疗术语(修订版)》和《中医医疗技术手册(2013普及版)》,对首批病证和技术目录进行修订,制定了《四川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中医病证分类目录(修订版)》和《四川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中医医疗技术目录(修订版)》(见附件4),申请病证和技术参照修订目录。
(二)现场提交材料、县级初审及公示(2022年11月16日-12月23日,具体安排由各县(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确定)。
1.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人向指导老师主要执业所在地县(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人向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所在地县(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中医医术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附件1);
(2)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四川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情况表》(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4)反映确有专长或跟师学习的医案且每年不少于3份;
(5)推荐医师(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指导老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指导老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原件;
(7)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8)从跟师学习合同公证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跟师学习综述不少于2000字,跟师学习笔记每年6份等),以及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
3.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附件2);
(2)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四川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情况表》(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4)反映确有专长或跟师学习的医案且每年不少于3份;
(5)推荐医师(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17年7月1日后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的指导老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指导老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原件;
(7)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8)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不少于2000字),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
(9)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至少10名患者的推荐证明原件; 、
(10)其他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4.各县(市、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者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中医临床实践活动中是否存在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实不全的,或中医医术实践活动中存在安全(不良)事件的,不予受理。将初审合格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审核后,汇总报送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汇总表见附件5)。
(三)市级复审(2022年 12月26日-2023年1月6日)。
各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对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复审,复审合格后汇总,于2023年1月9日前报省中医药管理局(汇总表见附件5)。
(四)审核确认。
市级复审后,省中医药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考核条件的申请人、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进行公示,制发《2022年四川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准考证》,由考生自主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
考核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