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关于划定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阳春市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
一、高风险区:(一)春湾镇石龙路两边前后三排建筑(具体以围蔽范围为准);(二)春湾镇新明村委会东风自然村水田以东、县道X602线以西、下岗村路口树林以南、新明明发商店南侧巷子以北(具体以围蔽范围为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控措施。
二、中风险区:春湾镇新明村委会东风自然村(除高风险区域外)以及急水自然村,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防控措施。
三、低风险区:春湾镇除高、中风险区外的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阳春市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临时管控区:春湾圩、阳春市启贤学校校区,实行“人不出区、三天三检”。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8日7时起执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阳春市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外出就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管控区域内居民如有需求,可致电春湾镇24小时服务热线:7823403(生活保障),120(医疗保障),7791462(心理服务热线);阳春市24小时服务热线:7711885。
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