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相关规定和市指挥部工作部署,决定于11月16日开展一次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06∶00-12∶00
二、采样对象
辖区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但不包括集中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
三、采样地点
请按照社区、村居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有序到达指定采样点开展检测。
四、注意事项
1.请指定区域内的群众持福建健康码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佩戴好口罩,前往上述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2.请广大群众听从镇街、村居统一安排,积极配合,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3.健康码红码人员不参与核酸检测;健康码黄码人员前往附表公布的设置黄码人员通道核酸检测点及时参加检测。
4.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凡应检未检,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干咳等不适应症状,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暂住酒店报告并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