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淮安盱眙县关于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照、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通告
整治措施
1.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未按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五十元罚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律扣留其车辆。
2.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上路行驶。
3.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节较轻构成违法的,公安机关将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