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对全县部分区域实施临时性管控的通告
为防范疫情风险,坚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我县核酸筛查异常人员活动轨迹,经专家组研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8日12时起,对部分风险区域实施临时性管控,时间暂定三天。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涞水县波峰中学、东大街榆林家园3单元、顺天宬小区7号楼1单元、蓝波盛景10号楼、豪景嘉园6号楼3单元、波峰家园北楼1号楼参照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临时管控措施。
二、波峰中学目前在校外的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亲属,立即就地居家隔离,主动向当地村居报备。
三、各乡镇、社区、村庄等其他区域在临时管控期间,所有居民自觉保持居家状态,非必要不出行,每日进行核酸检测。
请广大居民自觉履行防控责任和义务,主动配合,群防群控,做好防疫工作。对不落实防疫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如遇到生活、就医、用药等困难和需求,请拨打属地乡镇(社区)电话寻求帮助。
特此通告
附件:各乡镇(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电话
涞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