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团结新村街道南砖瓦窑210号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自即日起,将嘉峪关路街道嘉峪关西路112号25号楼6单元、嘉峪关路街道嘉峪关南路118号4单元、嘉峪关路街道东岗东路1469号3号楼2单元、火车站街道红西路305号-307号16号楼、临夏路街道雷坛河157号、临夏路街道雷坛河99号、临夏路街道北园小区48号、雁北街道雁滩路3296号-6、雁北街道雁西路982号、雁北街道雁西路1679号、青白石街道碧桂园园丁园6幢、青白石街道碧桂园公园里8幢、青白石街道碧桂园约克郡2号院4幢2单元、草场街街道白土巷83号、草场街街道五一山西路2228号19号楼2单元、草场街街道盐场路575号、酒泉路街道鼓楼巷50号、铁路东村街道平凉路337号、皋兰路街道榆中街100号、皋兰路街道榆中街102号、皋兰路街道榆中街97号2单元、盐场路街道文化站小区7号楼、盐场路街道穆柯寨3号、盐场路街道文化站小区新6号楼等24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