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一、报名要求
所有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意向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办理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学校在籍生不得报名。
就读于丰县并有丰县学籍的在丰县经商、务工的非丰县户籍人员子女,与丰县户口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往届生不能报考四星级高中。
二、普通高中指标生
丰县热点普通高中(丰县中学、民族中学)的招生计划包括特长生计划、统招生计划和指标生计划。指标生计划占本校招生总计划的70%。
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根据各初中学校有指标生资格人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在外就读超过一年或初三年级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三、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项目设置
第一批次: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
第1小批:四星级高中等学校的特长生,可报1个志愿(不兼报);
第2小批:四星级高中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又分为2个小批,可分别填报1个志愿,同时作为考生的指标生志愿;
第3小批: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
第4小批: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和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
第5小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
第1小批:其他普通高中特长生,可填报1个志愿;
第2小批: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第三批次学校按“学校专业组”填报志愿、投档和录取。
第1小批: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第2小批: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技工学校高级工,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第3小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中级工,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二)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9日至13日,考生在报名点学校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并签字确认志愿。
第二阶段填报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志愿,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2日至13日,考生凭“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并提交后志愿即可生效,不再进行签字确认。填报本批次第1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7日网上填报第1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2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21日网上填报第2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3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26日至30日到有剩余计划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现场填报征求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见考生“口令卡”。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口令卡”通过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和监护人要妥善保管考生口令卡,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口令卡密码,因遗失动态口令卡或泄露加密口令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
各学校要保证考生填报志愿的自主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因受外界干扰无法正常填报志愿的,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县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后,在县招办填报并确认志愿。同时考生也要慎重选择和填报志愿,凡投档后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并已录取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档,不得录取到其他学校。考生可通过《2023年徐州市中考指南》或徐州招生信息网(www.xzszb.net)查询各校的招生计划、学校代码、专业代码和报考的相关要求。
四、录取工作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县招考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市教育考试院建立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全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必须通过统一录取平台进行审批和录取,职业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寄发。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实行“零志愿”录取,由考生自愿报名并参加空军招飞选拔中心的初检、文化测试、定选,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由空军招飞局和省教育厅择优录取,录取后由省教育厅办理考生学籍。
为维护考生填报志愿的严肃性和考生合法权益,招生学校不得录取未参加2023年中考的学生,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必须办理录取手续后方可安排考生办理学籍注册和报到手续,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对未按规定程序招生所带来的不能办理录取和学籍注册手续等一切后果,均由招生学校承担责任。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等手续;逾期未报到的,招生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各校要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划线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分别划定各批次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
(二)投档办法。在各投档控制线上,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考生志愿顺序按1:1向招生学校投档。
(三)录取办法。
1.四星级高中等在第一批次第2、3小批招生学校的录取分为二个步骤:
第一步,录取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四星级普通高中。
统招生的录取。依照学校的统招生计划,从A志愿报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指标生的录取。A志愿报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分别在两所热点高中学校统招线下45分,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数,在该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校指标生。对线下45分内未能完成的剩余指标生计划,将在全县未被录取的指标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剩余指标生计划微调到统招生计划。
第二步,录取无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四星级高中等学校。
将所有填报本批次学校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并录取,产生各校的平行志愿投档线。
美育测评成绩为C等(含)以上、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含)以上的考生方能被四星级高中录取。
2.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是在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和录取。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被三星级(含)以上普通高中录取。
3.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县教育局审核发布的招生简章执行。特长生录取结束后,剩余计划转为本校统招生计划使用。
4.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五年制高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录取办法,在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线上,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向招生学校投档。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5+2”、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按“专业”投档,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听力)三科总分、语文分数、数学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投档;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中职-高职“3+3”、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工和中级工按“学校专业组”投档,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档。
5.凡投档后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并已录取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档,不得录取到其他学校。集中录取阶段已经完成计划的学校,不再安排补充录取。集中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学校,由招生学校在本校“学校专业组”投档线上自行组织生源,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补充录取手续,补充录取时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五、招生纪律
县教育局将加强对中考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和督查,从严治考,依法招生。各类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推进阳光招生,严禁有偿招生。严禁各类虚假招生宣传行为,严格落实“十严禁”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合法合规、安全有序地进行。
县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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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丰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一
2.徐州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二
3.丰县2023年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与代码一览表
4.丰县2023年四星级高中指标生分配一览表
丰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