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主动配合做好防疫工作(积极配合防疫工作)

社会热点2022-11-21 14:10:20佚名

南安主动配合做好防疫工作(积极配合防疫工作)

  南安关于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应规范张贴“场所码”,安排工作人员督促进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对无智能手机的人群可另行登记),未扫“场所码”、未规范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发现健康码异常人员,应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主管部门。

  广大市民是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个人防护,凡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事重点行业、到医院就诊、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和会议等均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做好测温、亮码、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等均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瞒报、虚报、缓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信息或拒不执行佩戴口罩、扫“场所码”等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尚未结束

  防控不能松懈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温馨提示

  请入(返)南人员提前通过“来泉登记”小程序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目的地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来泉登记小程序点击申报

  南安市核酸检测采样点查询点击查看

  南安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24小时便民服务热线

图源:今日南安

本文标签: ,疫情  ,南安市  ,防控  ,口罩  ,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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