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两例新冠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涉及风险点位通报
2022年11月20日,我县发现两例新冠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现将两人近期在我县活动轨迹涉及风险点位通报如下:
检测阳性人员1:11月14日至11月20日,一直在漕河镇铁路生活区2期,11月17日9:30在铁路生活区采样点采样。
检测阳性人员2:11月14日漕河镇十里铺村4组。15日漕河镇院七里桥分院、“韩又红”商店、十里铺4组麻将馆、黄商超市瑞景东城店。16日武穴梅川镇、漕河镇十里铺村4组。17日十里铺4组麻将馆。18日漕河镇院七里桥分院、七里桥头早餐店、红旗桥头老菜场、商业大楼中国移动营业厅门口、十里铺村4组麻将馆、三江路口商店。19日艺海书店、“沁源”便利店、漕河4路怡博副食超市、汤月华拉面馆、十里铺4组麻将馆。
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与上述公布的轨迹有时空交集的,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电话报告,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就地静止并第一时间与所在社区(村)联系。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0713-7225071
蕲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