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符合聘用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含已退役士兵)。
招聘条件
招聘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技术工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普通工岗位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或者工作能力。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四)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专业技能五级、普通工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有关规定。
(六)户籍条件。招聘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原则上应当与用人单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七)其他条件。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