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新增7例阳性病例的通告(第6号)
2022年11月20日,巧家县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7例阳性病例,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将病例31至37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活动轨迹
(一)病例31
16日17时左右从药山镇荞麦地社区家中骑摩托车到团堡村查某祥家,21时左右骑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17日判定为密切接触人员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二)病例32
13日8时左右从药山镇团堡村家中步行到同村查某祥家,23时左右返回家中未外出。
14日、15日、16日、17日行程轨迹与13日相同。
18日判定为密切接触人员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三)病例33
13日9点左右从药山镇团堡村家中步行到同村查某祥家,11时左右与同村查某贵外出放牛,17时左右步行到查某祥家,20时左右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
14日、15日、16日、17日行程轨迹与13日相同。18日判定为密切接触人员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四)病例34
13日8时左右从药山镇团堡村家中步行到同村查某祥家,13时左右步行返回家中,15时左右又步行到查某祥家,21时左右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
14日、15日、16日行程轨迹与13日相同。
17日判定为密切接触人员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五)病例35
13日8时左右从药山镇团堡村家中步行到同村查某祥家,23时左右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
14日8时左右从家中步行至查某祥家,11时左右乘坐其子查某建汽车到药山集镇购物后,12时左右原车返回查某祥家,23时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
15日、16日行程轨迹与13日相同。
17日判定为密切接触人员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六)病例36
9日10时左右从白鹤滩街道黎明新村家中驾车到药山镇团堡村其父母查某学家一直到12日未返回。
13日8时左右从团堡村查某学家步行到同村查某祥家,22时左右步行返回其父母家中未外出。14日8时左右从团堡村查某学家步行到查某祥家,16时左右从团堡村驾车返回白鹤滩街道黎明新村家中未外出。
15日9时左右从白鹤滩街道黎明新村家中驾车到白鹤滩街道梅园加油站加油,随即返回黎明新村家中,13时左右驾车到药山镇团堡村其父母家中,15时左右步行到查某祥家,24时左右步行到其父母家未外出。
16日8时左右从团堡村其父母家步行到查某祥家,22时左右步行到其父母家未外出。
17日行程轨迹与13日相同。
18日判定为密切接触人员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七)病例37
13日7时左右从药山镇团堡村家中步行到同村查某祥家,22时左右步行回家未外出。
14日7时左右从家中步行到查某祥家,12时左右骑摩托车到药山集镇购物,15时左右返回查某祥家,22时左右返回家中未外出。
15日、16日、17日行程轨迹与13日相同。
18日判定为密切接触人员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二、健康提示(一)请与上述轨迹存在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单位、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二)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三)对拒不遵守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报备、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规定,或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此通告巧家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