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1号通告

社会热点2022-11-22 14:59:04佚名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1号通告

  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1号通告

  11月13日0时至24时,南通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海门区2例,启东市1例,崇川区1例),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张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0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杨某的密切接触者,同车来通。

  无症状感染者2:王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中发现。

  11月12日 启东北高速口核酸采样点、奥联邦购超市(启东市和平北路与长龙西路交叉路口东150米)、肯德基(启东碧桂园店)。

  无症状感染者3:陈某,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4:孙某,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中发现。

  11月12日 立新小区(海门区国营江心沙农场苏州路)、南通中远重工有限公司(海门区新安江路2号)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

  1、出行要谨慎。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2、来(返)通人员要报备。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好通码”小程序“入通登记”模块进行网上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3天3检”,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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