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市疫情形势复杂,疫情防控任务重。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举全市之力打赢疫情防控这场大仗、硬仗。在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的同时,也需要大家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现就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赶集点暂停摆摊,但生活物资不必担心。自2022年11月20日0时起,发生本地疫情的县(市、区)暂停农村集市赶集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赶集活动暂停期间,不得私自摆摊设点、不串门、不聚集,非必要不外出。广大群众需要购买生活物资的可以错峰到就近超市、商场购买。
二、酒席宴会暂停举办,但人情依然存在。全市暂停一切“除丧事简办外”的非必要聚集性活动,并提倡“喜事缓办,宴会不办”,属地村(社区)必须明确一名村(社区)干部,负责农村家宴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和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和监管,并进行现场管理。
三、机关单位率先垂范,减少群体性活动。各机关单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必须向主管部门报批,属地指挥部报备,签订承诺书,做到“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所有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四、重点场所同抗疫,阻断疫情传播链。各宾馆、酒店、超市、餐馆、快递、学校、药店及其他经营性场所要认真落实测温、扫码、登记、戴口罩、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防护措施。
五、个人防护需做好,家人安心有保障。广大市民要增强防护意识,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六、官方消息应关注,勿让谣言乱人心。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随时关注官方发布的防疫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不配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