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在外省返桑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通告
2022年11月22日,桑植县在外省返桑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已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阳性感染人员吴某某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1月19日,乘坐私家车从河北廊坊市经保定前往张家界,11月22日凌晨2:16到达张家界高速东进行落地检;2:46入住张家界民族大酒店,9:20在酒店对面家和万事兴便利店买烟,9:33在张家界国际旅游商业城C3栋常德牛肉粉面馆吃早餐,9:34在春霞平价超市买水,10:00左右乘坐私家车回桑,12:28到陈家河新一天超市购物,16:00救护车闭环转运至桑植方舱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桑植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0744-6246168)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桑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以下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桑防疫要求。外省入桑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桑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入桑前,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桑后,严格执行落地即检,3天2检,在第2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能参加聚集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居民要履行法律义务,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桑植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