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量表用户需携带户主本人身份证、燃气IC卡和表具液晶屏照片(表读数清晰)可到营业厅办理退费业务。
价格调整范围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的实施范围为津燃公用公司管辖的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价格调整情况
(一)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平均每立方米降低0.11元。具体见《天津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每立方米调整为2.53元/m³。
价格调整执行时间
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市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20]311号)的文件执行。
具体操作流程
(一)机械表用户,2020年9月30日我公司将完成入户抄表收费工作,2020年10月1日后收费的按新价格执行。
(二)IC卡表用户
1、气量表
(1)用户需携带户主本人身份证、燃气IC卡和表具液晶屏照片(表读数清晰)到营业厅办理退费业务。
(2)2020年10月1日后办理退费业务的IC卡表用户。按照自2020年10月1日至办理退费业务的实际天数,乘以2019年居民IC卡用户全户日均用气量(0.3立方米/户)的方法,计算出退费气量。
(3)IC卡购气系统通过用户表具数据和购气记录,自动计算用户剩余气量及需补气量数据。
(4)IC卡表用户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最新价格售气。
2、金额表
我公司将尽快完成表具扣费单价的调整,如用户对扣费单价的调整存在异议,请用户携带IC卡到营业厅进行读卡操作。
(三)物联网表用户
按照发改委调价要求,对系统进行气费调整设置,所有物联网表自2020年10月1日开始按最新价格扣费。
(四)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民用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1、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民用价格的非居民用户,2020年10月1日前我公司将完成入户抄表工作,统计用户购气量、用气量和剩余气量,并计算出应退用户气量明细。
2、IC卡表用户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2.53元/m³售气,并在购气时给予补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