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是信用贷款,学生家长为共同借款人,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脱贫户家庭、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可优先办理。其他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贷款金额为学校实际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本专科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
贷款利率方面,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贴息政策,免费使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付利息,之后可按年度偿还本金及利息。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首次办理助学贷款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录取通知书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