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群防群控工作的通知
哈疫指办发〔2022〕391号
各区、县(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各工作组,市直各部门、单位:
今、明两天正值周末,各地、各部门、各级宣传机构,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让大家尽可能“静”下来,尽可能减少人员非必要流动,以“静”阻疫情,以“静”佑安宁。
一、积极倡导市民群众周末“宅家”生活,自觉保持简化生活轨迹的好习惯,尽量“居家”不外出,不去风险区域,不去人员密集、通风不良场所,不聚餐、不聚集、不聚会,全力支持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二、自11月26日零时起,暂停各类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场、家居商场营业(商场内设的超市除外),严防人员聚集。同时,持续加强重点场所管控,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以及消杀、限流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特别是市民群众“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在社区传播风险极高的当下,要时刻注意加强自我防护,时刻注意规范佩戴口罩,按时参加社区核酸检测,公共场所注意与他人保持距离。要养成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简约生活。一人、一家、一条心,共同守护自己的健康家园。
四、大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