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对相关疫情风险区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为低风险区点位及时间
1.南大街街道港都花园2期A2楼1单元(自11月25日22时起)
2.南大街街道港都花园2期A2楼2单元(自11月25日22时起)
3.中山路街道巨宇江南24栋(自11月26日11时起)
二、低风险区转为常态化防控
将中山路街道、南大街街道转为常态化防控。
三、防控措施
1.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2.继续执行《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优化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第62号)》相关措施。
3.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