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关于调整疫情防控风险区的通告(第83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研判,清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18日上午10时起调整我区疫情防控风险区,调整后我区疫情防控风险区为:
一、高风险区
洲心街道高风险区网格⑤内的小市振南街振升楼和网格⑩、网格⑫(详见附图),上述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二、除高风险区外,我区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风险区。
“解除”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清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清城发布”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集聚,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若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清远市清城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