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来黔返黔人员在“健康码”、“场所码”等展示页面显示“来黔返黔不满5天”的弹窗提示。
二、来黔返黔人员抵黔不满5天者
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含酒吧)、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影院等公共场所;
不得参加红白喜事、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三、所有来黔返黔人员,抵黔后在落实现有“落地检”“三天三检”等要求的基础上,第5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健康码”、“场所码”取消弹窗提示。
四、如不遵守相关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