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区域划定和解除标准及防控措施
风险区 | 划定标准 | 防控措施 | 解除标准 | 外溢风险人员管控措施* |
高风险区 | 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风险区域范围可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动态调整。 | 采取封控措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 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 流入地对近7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高风险区域算起)。 |
低风险区 | 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 | 采取防范措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 所在县(市、区、旗)无高风险区,低风险区调整为常态化防控。 | 流入地对近7天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三天两检)。 |
注:*管控措施适用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员流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高风险区外溢人员管理由各地制定并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