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沅江市在外省返沅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刘某,男,39岁,11月24日从郑州出发返沅,25日凌晨由我市闭环转运到集中隔离点隔离,25、26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27日沅江市疾控中心检测刘某初筛为阳性,28日益阳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转运至益阳市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经初步流调,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4日 20:00左右乘坐郑州至长沙的专列到长沙南站,到达时间约23:30,在南站等待约2小时后乘坐至益阳的闭环转运大巴车到达朝阳收费站,未停留。
11月25日 凌晨4:30由我市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回)沅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来(回)沅防疫要求。外省来(回)沅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沅即检、3天3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沅,抵沅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3天3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沅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沅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原文链接>>>沅江市在外省返沅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