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12月1日0时起,解除我区部分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一、具体点位(14个)
(一)气象局(黔江区城东街道官坝社区气象路1号);
(二)明尊社区生鲜超市(黔江区城西街道彩虹路52号);
(三)曾氏裁缝店(黔江区城西街道彩虹路62号);
(四)黔江区城东街道三元宫路46号;
(五)李师傅鲜肉店(黔江区城西街道彩虹路56号);
(六)小李果蔬(黔江区城西街道城西九路凤翔苑4-5号);
(七)老哥们肥肠鱼店(黔江区凤翔苑底楼);
(八)民房4栋(黔江区石会镇黎明居委文汇西路5-8号);
(九)小卖部(黔江区正阳街道园区路130号);
(十一)黔江区舟白街道中央府邸2栋2单元;
(十二)黔江区邻鄂镇艾坪村4组;
(十三)黔江区金溪镇清水村3组35号、45号;
(十四)民房(黔江区水田乡大塘村3组57号)。
二、后续管控措施
(一)严格按照《重庆市黔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社会面临时管控的通告》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精神,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后续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