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关于首批调整风险区的通告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已连续2天实现社会面清零,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起,将以下17个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临江尊品2栋2单元
人民路赵家巷3号(老邮电局宿舍)
嘉禾小区3栋
大桥头127号
大桥路128号
子固锦苑3号楼
学府佳苑13栋3单元
宜居小区A区4栋2单元
幸福小区10栋3单元
桔苑南路127号
滨江一号47栋
玉龙花园2栋
琴台苑小区栋4楼5单元
水利局对面商品房(小邹渔具旁)1单元
聚福阳光城28栋2单元
隆兴花园3栋
香格里拉4栋1单元
南丰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