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7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荔湾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南源街道源溪长星里30号。
二、彩虹街道西华路41号。
三、东沙街道南漖村西社坊八巷20号。
四、白鹤洞街道保利海郡花园6B栋。
五、海龙街道增滘南约307号。
六、中南街道赤岗冲口东街20号。
七、冲口街道
1.联合围新巷6号、13号、14号,联合围36-2号、36-3号,信联新街1号、3号、5号。
2.福泉下巷19号、21号、22号、24号、25号、29号、30号。
3.坑口村头7号、8号、9号,坑口村头一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坑口村头二巷5号。
4.坑口村头南一巷43号、坑口村头南一巷47号、坑口村头南一巷51号。
以上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