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43号)
2022年11月28日,浦江县集中隔离点发现一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具体如下:
金某某,男,11月2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返浦,系浦江县41号公告阳性感染者吴某某密切接触者(同行亲属),行程和吴某某一致,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备注:附11月27日凌晨金华浦江县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吴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请广大市民务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区。省外来(返)浦人员务必提前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落地检”后第二天开始实行“三天三检三不”(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出入公共场所)措施。
浦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