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1、杨税务镇学府澜湾西区14号楼2单元
2、杨税务镇学府澜湾西区10号楼2单元
3、龙河高新区紫晶苑小区7号楼1单元
4、北史家务镇银河嘉苑2区1号楼1单元
5、北史家务镇银河嘉苑2区6号楼2单元
特此通告。
廊坊市安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