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闽乐购·惠聚榕城,为做热春季福州文旅市场,促进文旅消费,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推出第四期“全闽乐购·惠聚榕城”文旅乐购券促消费活动。
活动定于2021年3月26日至4月25日,本期将再次发放总额500万元的文旅乐购券,福州市民及其他在榕人员均可于3月26日10点登录云闪付APP领取文旅乐购券。
发放对象
全体在榕人员(包括域外来榕人员)。
领券时间
3月26日10点准时开抢。
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乐购券有效期
2021年3月26日10点-4月25日。
乐购券金额
每个用户可领取3张福州文旅乐购券。
1张 满160元立减100元券,数量 1万份。
1张 满100元立减50元券,数量 4万份。
1张 满50元立减20元券,数量 10万份。
领取方式
通过“云闪付”app领取
使用方式
领券成功后,到店使用云闪付APP付款码或云闪付扫一扫功能,支付立享优惠。
适用范围
本次活动新增20家街区(旅游度假区)参与,累计超过400家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民宿、旅行社、书店、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网吧)参与。
所有可受理云闪付且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市民及游客可在“云闪付”APP活动专区进行查询。
查看活动商户
领券成功后可至【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看文旅乐购券和适用门店。
也可以通过活动主页的小地图搜索周边的活动商户门店。
新增街区(旅游度假区)名单
活动细则
1.每轮每期活动期间,各类文旅乐购券同一用户仅可领取1次,已成功申领的用户不可重复申领。
2.消费者可在参与活动的商户消费,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即可核销。文旅乐购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叠加使用。
3.文旅乐购券与其他各类全闽乐购券不能叠加使用,核销顺序:商家优惠券>文旅乐购券>全闽乐购券。每次支付限核销一张文旅乐购券,同一用户如同时领取多张券,将根据单笔实际支付金额,优先抵扣力度最大的。
4.用户使用文旅乐购券的交易如发生退货或撤销,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券视为已使用。
5.用户需在有效期内进行核销使用,过期自动作废,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额度将被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