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妇幼保健院就诊须知(迁安妇幼保健院门诊电话)

社会热点2022-12-20 15:25:39未知

迁安市妇幼保健院就诊须知(迁安妇幼保健院门诊电话)

  迁安市妇幼保健院就诊须知

  一、门诊患者就诊须

  1.自即日起,所有来院患者及陪同家属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酸阴性证明以“河北健康码”核酸查询结果或纸质报告为凭证,“河北健康码”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纸质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在预检分诊处行抗原检测,阴性后方可进入医院就诊。

  2.所有高风险区域或有相关人员接触史的患者、发热患者(体温≥37.3°C)、有咳嗽、乏力主要症状,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肌痛、腹泻、结膜炎等十大症状的患者,请直接到迁安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急危重症患者可通过急诊绿色通道到指定区域进行救治。

  4.我院门诊就诊患者,非必要不陪同。所有患者及家属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候诊时间隔就座,保持手卫生。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室一医一患”,检查、缴费、取药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就诊结束后无需住院者,请尽快离院。

  二、住院患者须知

  1.自即日起,需办理住院的患者及陪护人员, 除急危重症患者外,均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或电子版),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2.患者及陪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访,不聚集,接受24小时门禁封闭管理,非医疗原因不允许外出病区,全面谢绝探视。非必须不陪护,特殊情况一名患者只允许固定一名陪护人员,不允许随意更换陪护人员。

  3.住院患者及陪护需每天配合测量体温,在院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减退等症状时,必须主动上报医护人员,配合医院的流调工作和相关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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