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仓山区在对管控区人员进行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1份样本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
附主要行动轨迹:
病例9:杨某某,女,41岁,居住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谢安村67-4号。
3月13-14日1:00-8:30与丈夫朱某某福旺包子铺(地址:仓山区谢坑菜市场)做包子、卖包子,8:30关店后在家未外出,卖包子期间佩戴口罩。
3月15日1:00-9:21行程同13、14日,9:21-11:00在家接待朋友彭某、杨某某(阳性检测者)并吃午餐,后在家未外出。
3月16日行程同13、14日。
3月17日1:00-10:30行程同13、14日,10:30与丈夫朱某某骑电动车前往长乐福旺包子店(地址:长乐营前镇下洋村182-2号)做客,12:00-13:00与杨某某(阳性检测者)、肖某某等共10人在附近下洋大排档吃午餐,13:00肖某某去星光家具(下洋村家居厂)工作,13:00-16:50其余9人在包子铺打牌、聊天,16:50除肖某某外其余9人在下洋大排档就餐,19:30与丈夫骑电动车回家后未外出。
3月18日-19日行程同13、14日。
3月20日1:00-9:00行程同13、14日,9:00步行至谢安村村委会核酸采样,9:30步行回家后未外出,期间佩戴口罩。
3月21日1:00-10:30行程同13、14日,10:30与丈夫朱某某骑电动车前往城门镇安平村村委会核酸采样,11:00骑电动车回家后未外出,15:30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