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退休后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足上述缴费年限的,按应补足的最长年限一次性足额缴纳。月补足标准为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缴费基数的9%。
注意事项:在用人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实际缴费年限自2016年1月1日起逐月递增至不少于10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中断三个月以内,可以跨年度往前补缴,跨年度补缴时间以医保局通知为准;城乡医保每年都要交费才能享受次年度待遇。
养老保险:
累计缴纳15年。养老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计算年限。多缴多得长缴多得。